最近《财星》列出七条受到挑战的经营思维,并指出美国企业需要新的经营思维。
新旧法则对照如下:
1.经营规模
旧法则:企业规模是决定企业良好的关键
新法则:灵活最好,规模大而无当反而会吞噬企业
直到20世纪末,企业界还是坚持大就是好。商学院教的也是经济规模的优势。营收数字越高,每单位固定资产越能分得更多净值。某公司的市值经常和公司营收相称。
在1993年,微软的市值首度超过IBM,虽然当年比尔盖茨的30亿元营收,不过是IBM的1/22。
大型制药厂经常说研发费用高,但是今天小型生技公司才是风靡市场新药的明星公司。而且,像默克、施贵宝、礼来药厂等,虽然营收数字、获利都远高于新生技公司Genentech,但是股市市价仍低于Genentech。
科技演进,改变生意模式,已大幅降低经济规模的重要性。当企业纷纷与有特色的公司进行外包、合伙、策略联盟时,企业固定支出可挪移到其他变项,因此经济规模可摊提固定支出的规则就不存在了。
戴尔电脑就把许多零件全部外包生产,像磁碟机、记忆体、显示器等,而只专注于销售、即时装配的两大优势服务,让自己的成本降到最低。
2.市场地位
旧法则:做老大或老二,否则会被淘汰
新法则:找一个利基,才能创造新优势
没有人希望落后,但是市场领袖有很多说法。耐吉、沃尔玛、艾克森石油当然都是市场领袖,但是市场领袖并不一定是经营的安全网。
迪士尼强力控制动画片市场,但是当皮克斯一炮而红的数位创新时,迪士尼的领先就不算什么。AOL美国线上既有的用户数量虽庞大,也无法阻止Google的崛起。
相较之下,星巴克千方百计要避免庞大身躯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