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是本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自愿组成的民间性、自律性、非盈利性、具有产业性质的经济类社会团体法人。 行业协会以服务为宗旨,代表会员企业利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为企业、行业和政府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在西方发达国家,行业协会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我国的行业协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建立的。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作为一项重要的配套措施,一大批行业协会成立(或改组)了。在我国,行业协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工商业管理体制中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社会经济中介组织,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接受政府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 朝阳市电力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8月,是经朝阳市政府批准,朝阳市民政局注册登记,朝阳地区的电力企业单位及相关单位和朝阳市区域内电力用户自愿参加的跨部门、跨所有制、跨隶属关系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朝阳市经委主管,挂靠朝阳供电公司,业务上接受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和朝阳市民政局指导、监督管理的社会团体法人。 鉴于中国的特色和电力行业的特殊性,朝阳市电力行业协会具有双重身份:协会既是独立的社团法人,又是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的派出机构----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朝阳联络站;而常设机构两部一室(调研咨询部、科技培训部、综合办公室),是协会组织体系中的核心,在秘书长的领导下,担负着协会日常工作的全部职责,履行市经贸委授予行协电力行业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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